尽管作为礼品用的物品可能印有赠送者的姓名,但大多数都不这样做。正是这种礼品上缺少赠送者姓名,才使其不归入特殊广告这一类属。按照定义,把一个刻有赠送者姓名或情况的有用的物品无偿地赠送他人是一种促销手段。
佛罗裏达大学从事广告工作的人员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采用赠送礼品这一举措的大多数公司认为此项措施行之有效,并计划继续执行之。
赠送礼品给生意人是为了表示感谢,使已有的关系在未来得到进一步加强。据统计,在美国商务活动中,每年所赠礼品超过5000万件,总金额达9.26亿美元。这项近10亿美元的开支可以被归为社团性活动类、公共关系类、广告类,或者是促销方式类,具体支出视公司的情况而定。实际情况是,许多老练的公司经理把赠送礼品视为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的一个重要內容。他们经常在客户定期购货后,与客户共进业务工作餐。或者是在其它活动结束后,给客户赠送礼品以试图巩固和加强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一位圣保罗的制造商说,他的公司把赠送礼品视为对客户的厚爱和表示感谢的一种交往方式。一位石油公司的负责人说礼品起著提醒的作用,可以使公司和客户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另有一种观点认为赠送礼品是广告功能的扩展,UnionCarbide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广告部经理也这样认为。
可见,商业性礼品能给公司起到广告作用,达到感谢顾客的目的,与此同时又巩固和加强了公司与客户之间已有的良好关系。
虽然商业性礼品没有刻上名字,但它们仍与特殊广告有关系。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赠送礼品的大多数公司寻找专职人员购买礼品,特別是大批量购买的时候,这些专职人员,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便是特殊广告的分发者,其目的是促进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在佛罗裏达大学的一项调查研究中,61%的应答者是通过特殊广告分发者或高级代表购买商业性礼品,33%的应答者是通过零售和批发商。